关于印发《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4-26 10:23
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文件
沈水务发〔2014〕10号
关于印发《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通知
新浦京澳门娱乐各单位、机关处(部、室、中心):
为更好地规范职工行为,塑造企业形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浦京澳门娱乐制定了《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职工奖惩制度》。并于2014年3月14日经新浦京澳门娱乐第二届第一次职工暨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行。
新颁布的《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职工奖惩制度》自2014 年3月15日起生效实行。原《新浦京澳门娱乐市自来水总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及《职工违纪处理细则》同时作废。
沈阳水务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
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浦京澳门娱乐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城市水务事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浦京澳门娱乐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方面,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纪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实施惩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浦京澳门娱乐有限企业及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参股子企业和分企业下属企业性质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 奖励分类
1、通报表扬2、奖金3、晋升工资
第五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通报表扬:
1、在省、市重大政务活动、经济活动和企业内部生产活动中, 积极组织,全力配合,无私奉献;全面完成企业急难险重任务, 为企业争得荣誉的;
2、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并确保产品质量或服务质 量,成绩显著的;
3、在生产施工、科技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釆纳实施, 取得显著效果的;
4、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企业学问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安全,防止危害人身安全 或公共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及处理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
6、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中有突出表现的;
7、坚持原则,抵制违法乱纪与行业不正之风行为,维护正常 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声誉或有突出表现的;
8、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敬业负责,勇于担当,清廉奉公,事迹突出的;
9、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应给予通报表扬的 行为。
第六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奖金奖励:
1、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研究、工艺设计、学问建设等领域 里,荣获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0-10000 元或按照上级文件实行;
2、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研究、工艺设计、学问建设等领域 里,荣获省级个人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 或按照上级文件实行;
3、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研究、工艺设计、学问建设等领域 里,荣获市级个人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或按照上级文件实行;
4、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研究、工艺设计、学问建设等领域 里,荣获新浦京澳门娱乐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标准按照新浦京澳门娱乐相关文件实行;
5、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研究、工艺设计、学问建设等领域 里,荣获国家、省、市级集体荣誉称号,奖励标准按照上级相关 文件实行;
6、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节约能源、技术发明、技术进步、 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合理化建议取得回报价值等经济领域里,使 企业年收益达到2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含50万元)、50万元以上者,经新浦京澳门娱乐相关部门认定,可分别获 得一次性奖励5000元、10000元、20000元;
7、对当年度连续两次及两次以上给予通报表扬的,可获得一 次性奖励500元。
8、其他应给予奖金奖励的行为,由新浦京澳门娱乐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 晋升工资奖励标准
在企业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岀贡献,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应予 晋升工资奖励的,奖励标准为1-3级技能工资。
第八条 奖励的权限和程序
1、对职工给予通报表扬的,由所在单位自行奖励。
2、对职工给予奖金奖励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由所 在单位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由经理(主任、厂长)办公会研究 做出奖励决定,奖励资金由所在单位支付,同时报新浦京澳门娱乐人力资源 处备案和审批。对职工给予奖金奖励5000元以上和晋升工资奖励 的,由所在单位上报新浦京澳门娱乐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奖励资金由新浦京澳门娱乐支付。
3、对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奖金奖励、晋升工资的奖励资料、 批文、证件,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并通知工会予以公布。
4、需核发奖励金额,由有关部门将奖励资料批文、证件交所 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并办理提奖事宜。
第三章 处罚
第九条 职工处罚是指对在生产经营中违规违纪职工进行相 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罚。
第十条 处罚分类
1、经济处罚;2、调离工作岗位;3、待岗;4、缓调工资;5、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处罚办法
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5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 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个小时以上视同旷工1天。
2、旷工半天扣罚100元;累计旷工1-3天扣罚300-500元; 累计旷工4-7天扣罚700-1000元,累计旷工8-15天给予待岗处 理,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30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酒后上班、擅离职守、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发现一项一 次扣罚200元,年累计五次,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缓调工 资处理。
4、上班时间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玩牌、下棋、炒股等从事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项一次扣罚200元,年累计五次, 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缓调工资处理。
5、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 序的,视情节给予待岗、缓调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工作岗位饮酒,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 待岗或缓调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扣罚500元,并视情节 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缓调工资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扣罚 500 元。
8、与单位签订各类休假协议的职工,未按规定要求返岗上班 的,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生产指令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 序的,视情节给予待岗、缓调工资处理。
10、 消极怠工,工作职责不到位,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处理。
11、 未按规定进行巡视,脱岗、睡岗、私自串岗的,每发现 一次扣罚200元。
12、 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能 源及原材料的,对主要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50%赔 偿(不足百元按百元计),同时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 缓调工资处理。
13、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责任者 给予待岗或缓调工资处理,同时按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50%赔 偿。
14、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生产设备者,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造成损失或出现事故的,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缓调 工资处理。
15、 节假日期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机动车辆者,发 现一次扣罚5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 或解除劳动合同。
16、 在工作岗位上态度蛮横、语言粗俗,刁难用户、严重影 响企业形象的,视情节给予待岗、缓调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7、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侵占挪用公款、敲诈勒索,给企 业形象造成影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18、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使企业在经济上和社会形象上 遭受重大损失,职工利益受到损害,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9、未经新浦京澳门娱乐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处理废、旧材料和设备或 利用职权擅自出租出卖加压泵站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没收非法所得,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缓调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在水源、加压泵站区域内乱建设施,破坏供水环境的, 直接责任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缓调工资处理。
21、职工占用企业办公场所、加压泵站值班室等作为住房居 住或转租的,一经发现马上清除,并没收非法所得,同时视情节 给予待岗或缓调工资处理,对企业负责人扣罚1000-3000元。
22、私自接水、私自供水、私自设计和私揽工程的,追回全 部违规所得,并解除劳动合同。
23、未在规定检表周期内查表,责任心不强,造成辖区内漏 户、漏表或漏收等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 缓调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4、擅自提供空白水费票据、为贪污水费者提供方便条件、 私自撤换水表的,解除劳动合同。
25、未按规定进行巡线或工作推诿不及时造成重大漏水等事 件并且被资讯媒体等部门曝光的,给予待岗、缓调工资或解除劳 动合同处理。
26、擅自将生产用电转供他人使用的,发现一次扣罚 1000-3000元,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或解 除劳动合同。
27、 给水工程和给水设施未按规定化验水质或冲洗管道和储 水池,出现水质污染事件的,给予待岗或缓调工资处理。
28、 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从事应由企业承担的有偿经营活动,
从中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29、工作失误,措施不力,造成用户群体上访事件,损害企 业形象的,扣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待岗或缓 调工资处理。
30、待岗处理职工,重新上岗一年内,再次达到给予待岗处 理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1、利用工作场所容留他人住宿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调离工 作岗位处理,并扣罚500元。
32、未按规定程序越级到市里上访,损害企业形象的,视情 节给予越级上访者待岗处理。
33、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34、其它违纪的,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缓调工 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5、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处罚,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
第十二条 处罚的权限和程序
1、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罚的,由本单位自行处理。
2、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的,由所在单位征求同级工会 意见同意后,由经理(主任、厂长)办公会研究做出决定,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各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手续,同时报新浦京澳门娱乐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十三条 对职工实施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金额不得超过 本人工资的20% (超过部分逐月扣罚),扣罚资金由纪检监察部门 管理。
第十四条 对职工实施待岗处理的,待岗期限为1-6个月, 在此期间按新浦京澳门娱乐市当年度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十五条 对职工实施缓调工资处理的,缓调期限为3-12个月,缓调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职工给予调整工资,考核不合 格的将不再享有调整工资资格。
第十六条 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 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劳动仲裁部 门申诉,申诉期内实行原处罚意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新浦京澳门娱乐市自来水总公 司下发的有关奖惩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实行。
第二十条 新浦京澳门娱乐事业编制单位参照此制度自行制定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新浦京澳门娱乐人力资源处负责说明。